114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接受申請--截止日期為114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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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日期:114-08-06
查行政院102年10月29日院授人給字第1020053029號函修
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附表九「子女教育補助表」,規定,
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,全免或部分減免學雜費者及
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【補】助……等,
不得申請
子女教育補助
之規定部分,自103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。
114學年度第1學期
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,申請日期至
114年9月25日!!
注意事項:
1.
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者,不得申請補助
。
(領有原住民一般工讀助學金者,擇優擇一支領)
2.員工子女白天有職業者,
前
6
個月工作平均每月所得
(依所得稅法申報之所得)超過勞工基本工資者,
以有職業論,不得申請補助。
3.公費生、重讀生及留級生不得申請補助。
4.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,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。
5.檢驗證件:
(1)填具申請表:申請人本誠信原則提出申請,經人事單位複核後,以造冊方式辦理支付。
(2)收費單據:國中、國小無須繳驗;公私立高中(職)以上繳驗收費單據,
係繳 驗收費單據,
如係繳交影本
應由申請人書明
「與正本相符」
並簽名
,以示負責。又轉帳繳費者,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。
填寫申請表請點選以下網址:
https://person.ntus.edu.tw/index.php?code=list&flag=detail&ids=1230&article_id=16570
查詢子女教育補助表填寫說明如
相關連結網址
https://www2.ntus.edu.tw/person/index.php?code=list&flag=detail&ids=1230&article_id=16566
出處: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人事室 > 最新公告 > 公佈欄 > 114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接受申請--截止日期為114年9月25日
文章網址:https://person.ntus.edu.tw/index.php?act=index&code=print&ID=&ids=1208&date_start=